上海师大:阳光采购让教育经费花得明明白白(转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辑:高琦         日期:    2013-05-13         
 “厚德、博学、求是、笃行”的校训,在激励莘莘学子的同时,也承载着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上海师大”)采购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对教育工作的一份责任。

■ 上海师范大学政府采购工作专题报道

 

上海师大:阳光采购让教育经费花得明明白白

 

■ 本报记者 冯艺

“厚德、博学、求是、笃行”的校训,在激励莘莘学子的同时,也承载着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上海师大”)采购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对教育工作的一份责任。

从美丽舒适的校园环境到完备的实验室设备,从源头管理到规范操作,政府采购正日益成为上海师大确保教育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的制度保障。

源头管理:四级授权 层层把关资金支出

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是上海师大政府采购工作全面铺开的重要前提。而能始终恪守这一原则,则得益于上海师大在经费审批环节实行的分级授权控制管理模式。

这项旨在规范预算管理、强化监督的管理模式,其内涵归纳起来为12个字:集体讨论、民主监督,分解责任。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在每位老师心中生根发芽,让每一笔教育经费花得明明白白。

时至今日,上海师大用6年时间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由校长、协管财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部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四级授权控制预算控制制度;各学院由分管副院长、院长授权以及院财经监督小组共同组成的预算控制制度。其中,分别针对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各学院规定了详细的审批权限流程及限额。如,由各个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部处长(分管直属单位)进行单笔业务的授予审批权限,单笔业务审批权限可在5000元、10000元、20000元三档中选择一档作为授权限额,在授权限额以下的单笔经济业务由部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等于或超过授权限额的,由部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须再由分管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业务。而各学院则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对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的单笔业务审批权限。对超过院长审批权限的单笔业务,分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后,须由学院财经监督小组组长签字。

据上海师大财务处处长褚贵忠介绍,强化监督的核心是强化分管校领导和二级学院财经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能。“各部处、学院的年度预算经费要经过部门集体或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经分管校领导或院负责人和财经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最终报到财务处。”褚贵忠介绍说,各项预算经费支出经过层层把关,从项目负责人到分管校领导,从需求部门到采购执行部门,清晰明确的分级授权控制管理模式,不论从合理安排使用经费还是资金信息公开透明角度都实现了人人心中有数,资金使用“晒”出来。

规范操作:走专业化、精细化采购之路

说上海师大已经营造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工作氛围一点也不为过。

“从项目使用人到各学院财务负责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可与配合,加上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都对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关键作用。”褚贵忠说,明晰的部门分工和顺畅的流程协作是上海师大政府采购工作走向专业化、精细化的“敲门砖”。

具体说来,上海师大实施采购的部门,由财务处牵头协调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信息办等4个主要部门,部门间既有分工也有合作。

部门间的分工基本上按采购类别来划定:货物类采购主要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资产管理处负责,属于上海市电子集市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以及一般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专用设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施采购手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家具,专由资产管理处实施采购手续。而工程类项目一般由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负责实施;服务类项目则由相应职能部门实施。信息办则更多地针对计算机、软件集成类等产品的采购与使用部门沟通需求,与供应商洽谈具体技术参数指标。

部门间的协作则体现在各类采购活动中,尤以基建、修缮项目采购体现得最为集中。如:凡涉及重大问题和大宗材料、重要设备的确定,校基建处、监察处、财务处和审计处相关负责人均要参加。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在基建工程开工时,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资金到位。资产管理处对学校下拨的日常维修经费使用负总责。为管好、用好维修经费,资产管理处成立了维修监管小组,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尤其对一万元以上的较大维修项目的审批、管理,要形成集体议事、程序化操作的机制。此外,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大宗物资采购和重要设备招投标的监察,还包括中期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监察。

同时,采购流程的清晰明确,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以仪器设备采购为例,项目使用单位需提前填写申购单,然后进入流程:申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精贵设备需提交专家论证报告)→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核实申购内容与经费→下达采购任务书(专项需由主管校长签字同意)→采购执行部门购置设备→新购仪器设备入库→仪器设备领用、验收→验收单、入账、编号、贴标签→财务报账。每一个环节落实到相应部门、人员。此外,验收结束后,采购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反馈,对是否“物有所值”进行评价。

据悉,2013年,上海师大将继续推进规范化工作,一方面对财政性经费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台账统计、统一归档,另一方面建立材料签收制度,规范支付流程,进一步确保采购政策的落实。

责任编辑 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287期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