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预开发票网上办理的通知
编辑:高琦         日期:    2016-05-05         

财通(20163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处的信息化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教职工,提升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1659日起,实行预开发票网上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放对象

在编在职教职工(含人才派遣)

二、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登陆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身份验证后,选择财务处业务办理,填写相关内容,提交合同等附件信息;

2.审批流转: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流转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1)所在单位审批:所有申请均通过所在部门正职领导审批后流转到下一环节;

2)职能部门:课题经费由科技处、社科处等部门审批,其他经费由财务处审批;

3.开具发票:各审批环节结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预开发票(结算票据)承诺书》,在系统通知的时间至财务处办理开票业务;

4.催款提醒:财务处在开票后,将实际开票日期录入系统,在款项未到前,系统将定期发送催款信息(实际开票日期将作为预开发票款项超期依据)

5.到款登记:款项到账后,流程结束。

三、其他

1.过渡期内,线上线下并线运行。61日起不再接受线下申请;

2.每月25日起,不再接受当月开票申请

3.联系信息

联系人:周珽 联系电话:64322528

 

财务处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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