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恭贺你金榜题名!
为了方便你及时安全地缴费,现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已与深圳发展银行上海虹桥支行达成共识,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学生津贴均以深发展银行的 “学思卡”为载体,进行代扣和代发,该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务必保存好该银行卡,同时希望毕业后再保留一段时间,保证校园一卡通余额的顺利退回。若你不同意上述条款,请于2012年8月20日前来信寄至“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邮编200234”,否则视为同意上述条款。“学思卡”的存款方法详见深圳发展银行的《学思卡使用指南》。
为配合银行实名制开卡,请新生报到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辅导员。
2.2012级秋季新生报到时需缴纳的费用说明如下:
2012年新生学费及其他费一览表 (单位:元)
收 费 项 目 | 非中外合作专业 | 中外合作专业 |
本科一般专业 | 本科艺术类专业 |
学费(教委和物价批准每学年标准) | 5000 | 10000 | 15000 |
住宿费(准备金) | 1200 | 1200 | 1200 |
教材费(预收) | 1000 | 1000 | 1000 |
校园一卡通(银行扣款成功后校园卡内可使用金额为100元) | 100 | 100 | 100 |
军训服装(代办费) | 80 | 80 | 80 |
体育运动服装(代办费) | 90 | 90 | 90 |
合 计 | 7470 | 12470 | 17470 |
(1)以上一览表中费用是2012级新生一学年的缴款项目及标准,今后请在每年的8月15日前将每学年的学费及住宿费二项费用存入深圳发展银行的“学思卡”,若有其他收费项目,学校另行通知;
(2)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标准相应扣款;
(3)新生的教材费,财务处预收后由书刊经营部统一代办,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大学二年级以后的教材费财务处不再预收;
(4)校园一卡通:若通过银行自动扣缴成功,校园一卡通将予以预充值100元,新生可以使用此卡直接在校内进行就餐、购物、上网等消费,若想自行往校园卡内充值,可登录上海师范大学校园网首页的电子支付平台,自行充值;扣款不成功的新生,则不予充值,需自行充值后方可使用;
(5)军训服装和体育运动服装属于学校代办,实行自愿原则,先行预存,若需代办,可在入校后凭校园卡领取上述服装,若不需要代办,可在报到当天至所在学院填写《不需要学校代办“代办项目”的确认书》,学校会尽快将已收取的上述款项退入“学思卡”内,否则作同意代办处理;
3.请你务必将上述应缴学杂费合计金额在2012年8月20日前存入“学思卡”内,以便你在报到前能及时完成缴费,完成缴费后,《上海市高等学校学杂费专用收据》将发放到你所在学院,开学后由学院教师转发给你,请务必保存好此收据(这是你所缴学杂费的凭据),遗失不补。
4.非上海生源学生家长可以到任何一家可办理汇款业务的银行(规模较小的储蓄所除外)使用小额汇款方式,将现金汇入“学思卡”内。具体操作办法为:到当地银行填写电汇凭证,其中收款人栏写明学生姓名、收款账号栏写明学生所持“学思卡”上的16位卡号、收款银行栏目写明: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支付行号307290002217。无法将现金存入“学思卡”的,可在报到时,直接带现金或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来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5.若遗失“学思卡”,请及时拨打95501先进行口头挂失,然后带好学生证、身份证及两证的复印件(各两份)到校内的深圳发展银行代理网点(徐汇64324998奉贤57123984)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无需到学校财务处登记新的卡号。
6.为了使你能尽快地投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去,需要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到财务处先将代办费缴清。学生来校报到后再通过学工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所贷款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入“学思卡”。
7.《新生缴费须知》请你务必仔细阅读,有关缴纳学杂费过程中若有疑问,可通过http://cwc.shnu.edu.cn/网站的“留言咨询”进行提问,我们会及时答复。
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