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2016)2号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科研经费的管理,现重申对于课题经费发放的要求。从5月份起,凡由校财务系统上传发放的各类劳务,一律实行项目经费分级授权审批,项目负责人提供发放明细清单,由财务员交财务处备案。上传截止日为每月的15日。
项目经费分级授权具体如下:
项目经费分级授权审批表 |
| 项目负责人 | 职能部门负责人 | 分管校领导 |
科技处 | 1万元以下 | 2万元及以下 | 2万元以上 |
社科处 | 1万元以下 | 2万元及以下 | 2万元以上 |
教务处 | 5千以下 | 2万元及以下 | 2万元以上 |
研究生处 | 5千以下 | 2万元及以下 | 2万元以上 |
人事处 | 5千以下 | 2万元及以下 | 2万元以上 |
其他项目经费 | 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约定的参照项目归口单位分级授权执行 |
内涵建设经费分级授权审批表 |
| 项目执行组长 | 内涵办主任 | 项目组长 | 校长 |
内涵办 | 2万元以下 | 2万-5万元 | 5万元-50万元 | 50万元以上 |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