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用存款账户(网银)延迟支付的通知
编辑:李庆明         日期:    2015-09-07         

财通(2015)3号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暂停专用存款业务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9月7日至9月14日暂停专用存款业务,由于我校网银支付绑定专用存款账户,故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对私业务需在9月14日支付,部分对公业务可通过其他银行账户转账支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5年9月7日
 
 
关于暂停专用存款业务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
根据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推进进度安排,兹定于2015年9月14日,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专用存款业务上线支付电子化管理,新老系统转换期间需要暂停专用存款业务,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 2015年9月7日15时30分起,代理银行暂停受理市级预算单位专用存款业务,市财政局支付系统也将关闭专用存款相关业务;
2. 9月8-13日,市财政局与代理银行将完成系统对账、转换和升级工作
3. 2015年9月14日起,市级预算单位专用存款业务恢复正常使用,操作流程仍与9月7日之前的流程一致。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以免耽误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库处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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