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2015)2号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监察局《关于本市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沪财库[2012]5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国库集中支付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推进公务卡普及工作,财务处将为学校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提供集中办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需要办理公务卡结算业务的且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
2.结算范围:差旅费(含公务机票购买)、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含办公用品)等
3.办理时间: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三天,9:30-15:30(午间无休)
4.办理地点:徐汇校区行政楼底楼大厅
5.办理材料:教职工本人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并亲笔签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
6.其他事项:填写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农业银行工作人员
财务处 联系人:宋梅 联系电话:64322917
农业银行联系人:蒋维 联系电话:18616810746
财务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