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财通〔2026〕4号
为了进一步统一管控标准,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传输,优化报销流程,现对汇联易业务功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销业务
汇联易已完成与融合门户和资产管理系统的对接。报销人员在提交报销单时,系统会校验所报销的资产信息与申购信息、建账信息的一致性,真正地形成了“申购(融合门户)-建账(资产系统)-报销(汇联易)”的流程闭环。
同时,为了进一步简化附件资料上传,在“设备购置(新分类)”、“家具购置(新分类)”、“无形资产(新分类)”和“文物和陈列品(新分类)”等费用类型下,增加了“固定资产验收单”控件用以专门接收资产系统传输的信息。报销人员只需正确选择“资产及验收单信息”中的信息,并保存费用,系统会自动推送“固定资产验收单(财务入账联)”,无需再打印签名并上传。
因数据传输过程中,存在交互的不确定性,建议采用先在账本中添加费用,再创建报销单并导入账本费用的方式进行填报。
二、外籍人员报销业务
根据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的《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邀请短期外籍专家来校访问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任何部门或个人邀请外籍专家学者短期(90天以内)来访交流,含邀请外籍专家为我校师生进行线上或入校授课、参加会议、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慈善公益、访学研修等各类交流活动,邀请单位均须提前在国际交流处履行邀请外籍专家来访申请及报备手续。
为此,对报销外籍专家费用需提供的附件资料进行简化,无需再提供护照复印件及出入境证明。如为短期邀请的外籍专家,只需提供经国际交流处备案的《上海师范大学外籍专家/港澳台专家短期来校访问备案表》;如为长期聘用的外籍专家,只需提供人事处备案的工号。
三、国内差旅报销业务
为了进一步统一差旅标准管控方式,优化报销流程,自5月6日起,在汇联易启用外部员工功能。在汇联易进行出差申请时,可同时选择内部员工(在职教职工及申请开通账号的汇联易用户))和外部员工(在校学生和校外人员等非汇联易用户)作为“参与人”,系统将一并计算出差补助并校验差旅费用标准。
(一)添加外部员工
1.电脑端:汇联易用户可提前在“工作台-我的外部员工-流程申请单”中申请添加外部员工。添加后,全员共享。
2.手机端:汇联易用户在填写出差报告单时,在选择“参与人”时,直接顶部菜单申请添加外部员工,添加后,全员共享。
(二)单据填报变更
1.出差报告单:取消表单中“在校学生”和“其他人员名单(校外及退休人员)”等字段,直接选择“参与人”。建议出差报告单填写一定要规范,如遇人员和时间变更,请提前调整。
2.国内差旅费报销单:取消表单中“本校学生及校外人员数量”、“在校学生”和“校外人员”等字段。报销时,“参与人”字段会直接带入“出差报告单”中的信息。存量差旅费报销业务,先补录外部员工信息,再在“参与人”中选择。
(三)报销费用变更
1.城市间交通费:取消“非在职人员交通费(科研/非科研)”。报销时,在“飞机-国内(科研/非科研)”和“火车-国内(科研/非科研)”等费用类型中选择“参与人”,系统一并校验坐等、舱位等信息。
2.住宿费:取消“有票住宿费(科研/非科研)”。报销时,在“外省市住宿费(科研/非科研)”等费用类型中选择“参与人”,无需再填写各级别人员人数,系统合并计算住宿费标准。
3.差旅补助:取消“非在职人员差补”。根据出差报告单中选择的“参与人”,系统一并计算“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
4.其他:“其他出差费用”仅限于报销与差旅直接相关的费用,如保险费、注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在差旅途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购买图书、打印复印等,请在其他的报销单中选择对应的费用类型进行报销,并上传出差报告单作为外省市发票的来源说明附件。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64322528(直线)转1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财务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