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工资单说明

发布者:高琦发布时间:2025-11-05浏览次数:606


根据每年7月份开始调整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的要求,我校在8月和10月工资中分两步调整公积金,并补扣补退相应月份的差额。

根据9月中旬本市公布的2025年缴费基数,我校在11月份的工资中进行了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调整,并补扣补退7-10月份的差额。

 “受托代扣”是代扣公租房租金。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