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日期:    2019-09-12         

上师财通〔20199

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财务工作有序顺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年终集中报销,请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把握好支出进度,现对各类经费使用的截止日期通知如下:

1.学校预算经费(项目编号含“AC”、“AW”、“AF”的经费,中外合作经费除外),按照“当年预算、当年执行”的政策,必须在20191130日前执行完毕。

特别强调:代编项目经费(项目编号含“AC9103”的项目经费),按照市财政、教委要求(年终未执行完成的资金将自动清零),结合教委对代编项目的审计要求,学校对年终未执行完的项目将予以统筹安排及交回同级财政部门,当年经费次年不再延期使用。

对于截至目前为止,执行率 < 50%的代编项目经费,相关负责人必须于930日前,填报一份经费使用计划表(见附件)交至财务处预算科(行政楼309室)。

2. 专项经费(项目编号含“B-”的经费),按项目计划加强执行力度。其中:对2018年以前专项项目结转资金,经费使用截止至20191130日,逾期学校将予以统筹安排及交回同级财政部门;如根据项目需要确需延期执行的,须填报一份经费使用计划表(见附件)交至财务处预算科(行政楼309室)。

3.科研项目经费(项目编号含“C-”的经费),须按项目计划加强执行力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结题结项。


财务处

2019910


附件:

经费使用计划表

经费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学院/部门


经费余额

(截止 2019 年   月   日)

执行计划

预计付款日期

费用支出明细

金额(万元)

备注

















































合 计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