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份开始,学校发放的工资项目中有8个发生了名称变更,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原工资项目名称 | 新工资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绩效1(机关) | 工作量津贴1 | 机关工作量津贴 |
2 | 绩效2(院聘) | 工作量津贴2 | 学院、直属单位工作量津贴 |
3 | 绩效4(其他) | 奖励性津贴1 | 机关奖励性津贴 |
4 | 绩效3(教科) | 奖励性津贴2 | 学院、直属单位奖励性津贴,包括教学、科研、荣誉等各种奖励。 |
5 | 绩效5(一次) | 一次性津贴 | 学院、直属单位发放其他学院人员讲课费等绩效。 |
6 | 绩效6 | 其他津贴 | 相关人员津贴 |
7 | 校内课题 | 高峰高原 | 高峰高原项目 |
8 | 纵横向课题 | 项目劳务费 | 各种项目、课题发放劳务费 |
2月工资单“受托代扣”是代扣教师公寓第四季度电费;
2月工资单“其他附发”中有复员军人、军烈属及荣誉军人慰问金等。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