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要求,8月份的工资会采用新的标准,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会调整增加,岗位津贴会调整减少。8月份的财政工资会在7月底前进卡,同时还会补发7月份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增的差额,在工资单的“其他(财政)”项目中反映;补扣岗位津贴调减的差额,在工资单的“其他扣除”项目中反映,请注意查收。
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补发金额将与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金额一起清算后再兑现,将在9月份由人社局养老处布置实施。本次提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再扣除个人缴费后,月人均工资净增300元左右。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由市社保中心操作, 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的增资补发金额一次性发放,在7月25日前兑现,2015年8月起退休人员执行新的基本退休费; 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实行分段清算,由原单位和社保分段操作补发。
本月“其他补贴”项目是2013-2014精神文明奖励金。
由于7月份调整了公积金,本月的住房津贴也做了调整,并在“其他附发”中补发了7月份住房津贴的差额。
“受托代扣”是代扣教师公寓二季度的电费。
特此说明。
人事处
财务处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