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公积金扣缴基数从7月份开始调整,故7月份工资单中的“扣公积金”和“发公积金”数为调整后的金额,单位和个人计提比例仍为基数的7%,“扣公积金”的封顶数为2290元。
由于公积金的调整,住房津贴的调整将在8月份的工资中体现,并会补发7月份的差额。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