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转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辑:高琦         日期:    2013-05-13         
 “一套政策要贯彻下来,首先要制度化,而制度要从纸上落实到实践中,需要做大量工作。”采访中,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上海师大”)财务处处长褚贵忠特别强调政策落地对采购工作的推进作用。

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到财务管理绩效评价机制

上海师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一套政策要贯彻下来,首先要制度化,而制度要从纸上落实到实践中,需要做大量工作。”采访中,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上海师大”)财务处处长褚贵忠特别强调政策落地对采购工作的推进作用。

上海师大的财务工作时时被市财政局和市教委树立为典范,究其原因,是他们总结出了一套让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的经验。

分步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今年4月《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规定学校将设立专门办公室管理科研经费,同时对项目立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等流程提出细化要求。

该文件依托于教育部将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的背景,依据教育部、上海市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定印发。而对于上海师大而言,这是该校第3份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

2012年5日,上海师大紧跟上海市公共财政政策调整的脚步和上述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财政性经费实行政府采购的实施细则》,将财政性科研经费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管理办法》正是在该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明确了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流程,进一步强化科研经费的管理。

褚贵忠说,将上级政策要求写进本校管理文件,提出具体贯彻要求是落实政策的第一步。

逐步建立财务管理绩效评价机制

事实上,对于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上海师大由来已久。

上海师大第1份较全面地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是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该文件对科研经费的申报、预算、支出、结项、绩效评价等作出规定,开启了上海师大科研经费按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项目所在学院协助管理、项目负责人具体管理的管理模式。

说起这份文件的出台,褚贵忠颇多感慨:“当时,科研经费还是多头管理状况,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和基础教育发展中心等都有相关的科研项目管理要求,但其中涉及资金管理的内容并不多。”于是褚贵忠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对这些文件进行梳理,并在全校进行调研。“在校长办公会上,仅文件内容就汇报了一个半小时。”褚贵忠告诉记者,该文件出台的意义在于,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学科建设与科研经费的管理。

“当时我们想,用3到5年的时间来贯彻实施这套制度。到今年,恰好是第5年。”褚贵忠说。

正是这份文件为上海师大科研经费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结合当下新政策与学校新情况,对一些内容进行了调整,如,院系由原来的协助管理角色升级为独立承担起监管责任,原来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也升级为由专门设立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来统一管理。

在当时还没有人敢碰科研经费管理这块“硬骨头”时,上海师大迎难而上,如今,除了科研经费外,基础建设、仪器设备等项目的采购,在上海师大均有章可循。可以说,上海师大已经拥有一系列针对经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而褚贵忠认为,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只是政策落地的第一步,后续的绩效管理同样得到上海师大的重视。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财务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出台,规定学校每年要对本校二级单位进行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财务处、审计处和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组来操作执行。

“财务管理绩效评价要实现常态化,只有这样才能使各二级部门始终绷紧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这根弦,促进各单位在平时工作中落实科学、规范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日臻完善,也必将在绩效评价体系中接受检验。”褚贵忠说。

责任编辑 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287期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