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教职工办理农业银行卡的说明
编辑:财务处         日期:    2011-08-31         
根据学校有关决定,今年6月起,由财务处陆续组织为全校教职工办理农业银行借记卡(金穗个人普卡),借记卡将于近期发放。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随着国家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务卡等电子支付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教财[2007]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高等学校应逐步改变传统的资金收付方式,借助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先进手段,大力推行资金收支业务的电子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流动。
据此,我校从200910月起通过考察相关高校,与上海海天软件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徐汇支行沟通谈判,高校通过建立非现金平台、拓展银行卡等功能,改变目前高校现金支付量大的工作局面,以缓解现金支付压力。经过一年半的努力,学校已于20115月正式启动无现金报销。
所谓无现金报销是指在报销过程中不再以支付现金为报销手段,而是将报销金额直接支付到报销人的银行卡中的一种报销方式。在不改变原报销制度的情况下,简化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报销人员的等候时间,减少相关的现金风险,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避涉及现金的各类风险。
由于我校的基本存款账户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启动无现金报销后,报销资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汇款到农业银行卡的手续费比较低,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为每位教职工办理农业银行卡。同时有意在今后将一部分工资由建行卡转移到农业银行卡发放,目前尚未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但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执行继续按个人所得税法执行,不会增加或减少教职工个人所得税。
为了方便学校教职工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学校为全校教职工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增加以下几项增值服务:
1.学校为统一组织办理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开通手机短信功能,首次开通“短信提醒功能”,持卡人会收到如下短信提示内容:“尊敬的客户,您已开通短信提醒功能,系统将在次月在借记卡中扣收2元/月的功能费,请确认等。”凡收到提示短信的员工,即代表“短信提醒功能”已成功开通,当银行卡的资金发生增加或减少时将及时通过短信发送到指定手机,2元/月的功能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2.学校此次为统一组织办理的农业银行借记卡的账户管理年费(每年每卡收取10 元年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3.在学校尚未向农业银行发放工资前产生的小额账户费用将由学校统一支付,已经在账户中扣除的小额账户费用,将由学校与银行协商后返还到银行卡。
4.除保留在徐汇校区东部校门口农行ATM机的基础上,在徐汇校区综合楼底楼大厅新增农行ATM存取款一体机,可通过该机器对农业银行借记卡进行查询、存取款服务。
5若农行借记卡遗失,可前往农行市区的任意网点进行补办,并将补办的农行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财务处(303室、311室),补办当月短信提醒功能暂无法开通,次月银行进行数据维护后,即恢复短信提醒功能。
同时,推荐教职工办理农业银行的上海市公务卡,该卡以“628”开头,是上海市财政部门深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举措,该卡具有免收年费、具有较高的信用额度等优厚条件的信用卡。目前按照上级部门有关会议精神,今后学校公务活动的经济业务应通过上海市公务卡办理,具体事宜另行布置。上述办理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可以与该公务卡关联,在需要还款时直接通过借记卡自动办理,这样既使用了银行提供给老师的免息期的优惠政策,又在借记卡中享受了银行给予的银行存款利息,这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很好办法。
如教职工在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过程,有任何疑问可与农业银行或财务处联系,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财务处联系人:宋梅联系电话:64322917
特此说明。
 
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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