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上海师范大学支付凭证的通知
编辑:高琦         日期:    2011-02-18         
 
各学院、各部处: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内部的工作流程,根据税务部门对劳务报酬需提供身份证的要求2011年3月1日起,启用新版上海师范大学支付凭证,原老版上海师范大学支付凭证同时作废,不再使用。
新版上海师范大学支付凭证分为一人式多人式两种。每种又分为普通自动套用格式两个版本,请按照实际需要到财务处网页资源下载中进行下载打印。
一、选择普通版本的支付凭证,请下载打印后,手工填写。
二、选择自动套用格式版本的支付凭证,可进行自动编辑并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在初次使用时,将EXCEL软件的宏安全级别设为“低”,具体操作如下:下载凭证并保存-打开已保存文件-选“工具”按钮-选“宏”-选“安全性”-选“低”-保存后退出。再打开该文件进行填写。(部分电脑可能会要求启用“宏”,请选择“启用宏”,即可。)
由于提供下载后,可能因不同的软件可能显示出不同的效果(请使用EXCEl2003及以上版本),故本表格采用保护工作簿的形式。自动套用格式版本只有必要的单元格才能进行数据录入。另外为了符合财务装订的规范,请各位打印时,务必设定为A4纸一页,并根据实际需要裁剪。
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对自制凭证保留最终解释权,对于格式之改动不另行通知,请定期下载最新版本。
 
上海师范大学
财 务 处 
20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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