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2020年财务新账相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日期:    2020-01-21         


上师财通〔20201

经过紧张而忙碌的年终结账,在财务处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在114-17日为期4天的市教委封闭式年终决算会议中,顺利通过了决算报表的验收。为了保证相关业务的平稳过渡,在学校放假期间,财务处仍继续加班加点,开设2020年新账,并下拨预算。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报销时间

2020121日开设新账,并在寒假规定时间对外报销。因寒假期间,财务核算系统及其他相关业务系统仍将进行升级和调试工作。请各单位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不要集中在寒假进行报销,避免产生排队现象。另外,寒假值班期间,也将提供网上报销软件现场指导业务。


二、网上业务办理

2019年将是我校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关键年,上线并运行了“来款认领”、“智能化网上报销”等业务功能,2020年将再接再厉,全面推广上述业务,把服务师生落到实处:

1.来款认领:自202011日起,所有外单位来款必须在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操作。详见《关于实行来款认领业务网上办理的通知》(上师财通〔20197号)

2.网上报销:新研发的网上报销系统具有规范业务办理、实时冻结预算、发票查重验真、流程在线审批、投递箱免排队等优点,解决教师在传统报销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财务处将组织多场次培训,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网上报销系统的培训和使用工作。

3.劳务申报:财务处将根据业务需要,适时更新并上线新版校外人员劳务费申报系统,该系统具有适时冻结预算等功能,进一步为教师减负。


三、经费预算执行

1.财政拨款经费:项目编号含“AC”、“AW”、“AF”的经费(其中,编号包含“AW0108”开头的中外合作经费除外),市财政将继续严格执行 “当年预算、当年执行”的政策,并在政务网上对学校按月进行执行进度考核并报送教委。请各单位及时进行业务的办理,勿在年底突击花钱。

2.专项经费:项目编号含“B-”的经费,按项目计划加强执行力度。其中:对2019年以前专项项目结转资金,请在本年度的截止日期前加快执行(具体截止日期另行发布)。逾期学校将予以统筹安排及交回同级财政部门。

3.科研经费:项目编号含“C-”的经费,须按项目计划加强执行力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结题结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借款与冲账:

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原则上不进行借款。因特殊原因需借款的,冲账也应在原借款项目中支付,不足部分可以使用其他项目支付。财政性经费,借款当年必须结清每年11月1日起,不再办理借款业务。

2.规范内部转账行为:

1)各类校内资助经费、奖励经费,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在归口部门安排预算的项目中进行列支,不得以内部转账形式转到其他部门使用。

2)除涉及校内经营性、服务性部门的业务结算外(如接待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文印中心、信息化办公室信息服务类业务、人事处派遣人员工资代发放业务、使用学校设备开展测试业务等),其他业务一律不得内部转账。

3)各单位之间的结算,应通过预算调拨的形式进行。

3.2019年开具的票据报销至2020年3月30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因月底结账,不对外进行支付。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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