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财通〔2026〕3号
为了进一步简化项目经费报销学生市内交通手续,自2026年起,项目经费通过“薪资申报”系统上传发放进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方式
在“薪资申报”系统的“项目经费综合发放”套类中,上传发放明细。
1.人员类型:选择“学生”。
2.可用预算余额:选择非“劳务费”的额度。
3.发放项目:选择“学生市内交通费”。
4.材料提交:将审批通过的单据,连同交通卡充值定额发票一并提交至徐汇校区财务处306室。
二、发放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市内交通费报销的通知》(上师财通〔2019〕8号)中相关要求进行。财务处将在年末对相关发放进行汇总清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由项目负责人退回。
上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64321950。
财务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