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项目经费报销学生市内交通费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高琦发布时间:2026-01-16浏览次数:10

上师财通〔20263

为了进一步简化项目经费报销学生市内交通手续,自2026年起,项目经费通过“薪资申报”系统上传发放进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方式

在“薪资申报”系统的“项目经费综合发放”套类中,上传发放明细。

1.人员类型:选择“学生”。

2.可用预算余额:选择非“劳务费”的额度。

3.发放项目:选择“学生市内交通费”。

4.材料提交:将审批通过的单据,连同交通卡充值定额发票一并提交至徐汇校区财务处306室。

二、发放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市内交通费报销的通知》(上师财通〔20198号)中相关要求进行。财务处将在年末对相关发放进行汇总清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由项目负责人退回。

上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64321950

财务处

20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