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财通〔2026〕2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配合电子档案建设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汇联易使用有关事项进行规范,具体通知如下:
一、费用类型变更及使用说明
1.撤销“学生市内交通补贴”,通过“薪资申报”系统上传。
2.撤销“考试/考务费”,相关业务并入“委托业务费”。
二、单据功能调整及优化预告
1.资产购置及政采、招标类申请单:将进一步对接固定资产系统,将“固定资产入账单”同步至表单附件。功能上线后,无需在报销单时,再上传固定资产入账单。
2.举办/承办会议(培训)报销单:将进一步优化表单填写及费用管控方式。
三、附件材料规范和完整上传
1.新增《上海师范大学工作用餐清单》、《上海师范大学会议/培决算表》,请下载后并按规定填写。(财务处-资料下载)
2.附件类型细分,功能上线后,请按照提示分门别类上传公务卡刷卡记录、合同、订单截图、佐证材料等附件。
财务处将加强对费用类型及附件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予以退回修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64322528转1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