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信用报告”的说明事项
编辑:财务处         日期:    2009-05-01         
        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为个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行为的途径,也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均是从各家银行或其他各类机构采集所得。征信中心本着其客观、中立的地位,向查询信息者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在本次从农行为我校教职工办理“上海市公务卡”的情况中获悉,有部分老师是因为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导致不能申办“上海市公务卡”。主要集中的情况如下:
1.信用卡/贷款的账户状态为除“正常”或“结清”以外的状态,如:止付,冻结,终止等状态。
出现此情况者,需向相关银行查询并及时调解,以免影响老师今后的信用状况。
2.信用卡/贷款存在当前逾期未还金额。
出现此情况者,当事人应及时归还欠款,如次月还款记录良好,此记录就会抹去。 3.信用卡/贷款累计逾期次数过多。(农行拒不受理超过5次(含)逾期未还款者申请办理的信贷业务) 出现此情况者,不良信用情况将长期留存,视作不良记录。
4.信用卡/贷款24个月的还款记录出现除“/未开立帐户、*本月没有还款历史,也就是本月未透支;N-正常,是指准贷记卡透支后还清;C-结清的销户;”以外的其他还款状态,即不正常状态。
出现此情况者,视作该客户还款记录不良。但是切记不要超过30天的逾期未还,24个月后记录将会抹去。

以上是“个人信用报告”一些情况说明,望能带广大教师一些关于解读“个人信用报告”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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