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报销单据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日期:    2018-12-20         


上师财通〔201811

随着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普及,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档案查阅和管理的效率,配合会计凭证采用A4装订的工作需要,结合《关于规范原始凭证使用管理的通知》(上师财通〔20188号)的相关要求,自201911日起,启用新版报销单据,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说明

1.根据会计凭证A4装订的工作需要,结合对日常业务发生的情况,对相关报销单据的样式、内容进行了调整,师生员工可在“财务处主页-资料下载专区”下载保存到本地后,进行填制。

2.为方便师生,部分新版报销单据利用了“宏”功能自动生成大写金额,请在使用前启用该功能。鉴于微软已不再对Office 2003版本提供技术支持,故本次报销单据的文件格式均为Office 2016版本。

3.新版报销单据必须横向打印在A4规格纸上,不得使用废纸打印,不得改变其外观和基本样式,打印后不得涂改其内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处不予接受。

二、具体用途

本次更新的报销单据为报销汇总审批表、外埠出差报销单、因公出国(境)报销单、支付凭证(一人式)、缴款单和原始凭证粘贴单。具体用途如下(相关单据有其他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1.报销汇总审批表:主要用于除外埠出差、因公出国(境)、劳务费发放和内部转账以外的费用票据的报销汇总,不适用于对公转账业务。同一文件中包含报销汇总审批表和公务卡消费明细表两个表格,请分别填制。

2.外埠出差报销单:主要用于外省市的出差费用报销,不适用于本市郊区出差和因公出国(境)。同一文件中包含外埠出差报销单和附表(含公务卡消费明细及转账信息)两个表格,请分别填制。

3.因公出国(境)报销单: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同一文件中包含因公出国(境)报销单和附表(含公务卡消费明细及转账信息)两个表格,请分别填制。

4.支付凭证(一人式):

1)用于汇总同一家单位的对公转账业务,不同单位的对公转账业务请分开汇总填制;

2)支付困难补助、慰问费或外籍专家劳务费等;

3)学生津贴及校外人员劳务,不适用本单据,请通过系统上传发放。

5.缴款单:用于上缴现金和银行转账收入进账确认。

6.原始凭证粘贴单:用于粘贴火车票、飞机票、登机牌、定额发票、卷式发票、刷卡小票等外观尺寸较小的原始凭证,增值税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不用粘贴在此单上。

三、其他事宜

1.对于本通知中未提及的报销单据,仍按原方式填制和打印。

2.通过系统申报的报销单据,按系统输出格式进行打印。

3.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各单位应减少涉及经费分配、资助等的内部转账行为,将相关费用直接在项目中进行列支。

4.财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更新报销单据样式及内容,请及时下载最新版使用。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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